取保候审需要做哪些事

2025-07-13 11:00:19 法律知识 0
  取保候审需要做哪些事?被取保候审人需履行多项义务,包括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市、县,住址等变动24小时内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违反规定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会有其他处理。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取保候审需要做哪些事

   被取保候审人应履行一定义务。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保证司法机关能随时联系到被取保候审人,保证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和审判。

   其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确保执行机关能掌握其行踪和信息变化。

   再者,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在司法机关传讯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等。

   另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能通过威胁、引诱等手段让证人改变证言或作伪证。

   最后,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这是维护司法公正和证据真实性的要求。

   若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人就没事了吗

   取保候审人并非就没事了。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人仍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同时,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司法机关仍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如果经法院判决有罪,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时能坐高铁吗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坐高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需要坐高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出行。

   执行机关会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批。若案件侦查、起诉工作不受影响,且不存在逃跑、干扰证人作证等社会危险性,一般会批准出行。反之,若案件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可能对侦查、审判造成不利影响,执行机关可能不会批准。

   若被取保候审人擅自坐高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有权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所以,取保候审期间打算坐高铁,务必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安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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