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的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2025-07-14 08:41:31 法律知识 0
  签好的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签好的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规定提供并说明后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劳动权益有保障。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好的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签好的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指出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劳动合同,告知其不给劳动合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促使其尽快交付。若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依法给予其警告等处罚,并要求其将劳动合同交付给员工。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确实签了劳动合同却未交付,如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同事证言等。仲裁机构若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该违法行为,可裁决其向员工交付劳动合同,并可能要求给予一定赔偿。此外,员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强制用人单位履行交付劳动合同的义务。总之,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员工应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自身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二、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不可以直接走。虽然未签合同存在违法情形,但直接离职可能会给自身权益带来不利影响。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遵循一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不按此程序直接离职,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结算。比如公司可能会以旷工等理由克扣工资,甚至不支付工资。同时,未履行通知义务而擅自离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总之,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一概而论直接走,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公司没给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若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劳动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需注意的是,主张二倍工资赔偿有一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所以劳动者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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