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有哪些

2025-07-14 14:21:16 法律知识 0
  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有哪些?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实际交付时成立,数额不超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有定金罚则;实际交付数额与约定不一致视为变更;不可抗力等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第三人过错致不能履行则适用,受罚方可追偿。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有哪些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法律对其有如下规定:

   其一,定金合同的成立。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其二,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三,实际交付定金数额与约定不一致的处理。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其四,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二、定金合同民法典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定金合同的规定如下:

   一是定金合同的成立。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这意味着仅有定金约定,而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

   二是定金数额限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是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是在部分情形下,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三、定金合同中的条款有法律效应吗

   定金合同中的条款,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应。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有效且定金合同符合法定条件时,其条款即生效。

   定金合同要产生法律效应,需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三是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定金合同通常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适用定金罚则,即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总之,符合法定要求的定金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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