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按劳动法怎么赔偿
一、裁员按劳动法怎么赔偿
裁员赔偿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确定。若用人单位合法裁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法是怎么规定裁员
劳动法对裁员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满足一定情形,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
裁员程序上,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裁员,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按照劳动法裁员怎么办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裁员,需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员工权益。
程序方面,当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若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用人单位可自主决定裁员,但也应依法操作。
裁员补偿方面,用人单位需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律规定的特殊员工。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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