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离婚证房产如何去名
一、领完离婚证房产如何去名
领完离婚证后房产去名,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及操作方式:
协议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上应明确房产归属,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配合办理去名手续。办理时,双方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去名。
诉讼离婚
若是诉讼离婚,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文书已明确房产归属,即便对方不配合,也可依据文书单方面申请去名。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去除原权利人姓名。
需注意,在办理去名手续前,要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有抵押,需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或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
二、婚前祖上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祖上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通过继承或赠与等方式获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但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有以下情形,则可能会影响分割:一是该房产在婚后进行了夫妻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二是产权登记方在婚后将另一方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这种行为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具体分割比例。
三是若婚后双方对该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改建等,使房产价值大幅提升,另一方可能基于其贡献获得相应补偿。
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三、离婚后增值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增值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增值部分补偿金额时,通常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用该比例乘以房产增值额,最后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增值部分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及增值部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增值部分也按此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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