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房产过户吗
一、离婚公证房产过户吗
离婚公证本身不直接导致房产过户。离婚时涉及房产过户,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后进行了公证,还需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通常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过户。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了房产归属,即便没有公证,也可依据这些法律文书办理过户。一般来说,获得房产的一方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等材料,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总之,离婚公证仅能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能替代房产过户手续。要完成房产过户,需按规定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二、离婚家婆能分房产吗
离婚时家婆能否分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该方名下,这属于其个人财产,家婆没有权利分割。例如,丈夫在结婚前自己购买并完成产权登记的房子,离婚时家婆不能参与分割。
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即便家婆与夫妻共同居住,从法律上来说,其也不具备分割该房产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体仅限于夫妻双方。
不过,若家婆对房产有出资,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出资性质,比如有约定该出资是借款,那么她可要求夫妻偿还借款;若约定是赠与,一般不能以此要求分割房产;若约定是对房产按份共有,家婆则有权要求分割对应份额。
总之,家婆通常没有分割夫妻房产的权利,但存在出资等特殊情况时,需结合证据和约定判断。
三、离婚后房产证要换吗
离婚后房产证是否要换,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离婚时房产归属未发生变化,即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在离婚前后没有改变,那么通常无需更换房产证。
若房产归属发生改变,就需要更换房产证。比如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将原本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具体办理时,当事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不及时更换房产证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若房产登记信息与实际产权情况不符,可能在后续房产交易、抵押等环节产生纠纷。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当房产归属因离婚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房产证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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