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原因与职工解除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的原因与职工解除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因自身原因与职工解除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关规定:
(一)协商解除。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
(二)经济性裁员。当公司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等法定情形时,可进行裁员。但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不跟职工签合同会怎么办
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公司不签合同行为的一种经济惩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公司需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三)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可按一定标准对公司进行罚款。
职工若遭遇公司不签合同的情况,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会如何帮助职工维权
关于咱们的《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挺多跟工会有关的东西。比如说:第一就是依法和用人单位谈条件,商量怎样制定、修改或决策那些攸关我们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儿,同时还得看紧这些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实施;然后还要跟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面的代表合力建立起和谐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一起来探讨解决出现的劳动关系中的大问题。再者还有帮助、引导和指导劳动者们如何与用人单位正式签定并执行劳动合同,同时和用人单位一起商量出个稳定的集体协议机制来,这样就能保护我们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了。接下来,咱们要依法参与和监管用人单位在经济困难时做出的裁员行动。再往下,也要监督那些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雇我们的行为,督促他们改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错误做法。最后我们还要代表大家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并且监督这个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当然如果有劳动者向仲裁机构提出上诉、提起诉讼的话,工会也会依法为你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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