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过户
一、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过户
离婚房产公证书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公证书、房产证等资料。若涉及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
2. 申请析产登记:当事人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析产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 审核与缴纳费用:登记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和登记费用。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具体数额依当地政策和房产情况而定。
4. 领取新房产证:完成缴费后,按照登记中心告知的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至此过户手续办理完成。
在整个过户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遇问题,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专业律师咨询。
二、离婚时房产降价怎么处理
离婚时房产降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 夫妻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就房产分割自行协商。若达成一致,可按照协商方案处理房产,比如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可根据房产降价后的价值按一定比例确定。
- 按约定处理:若夫妻双方此前对房产有书面约定,如约定房产分割方式或出现降价情况的处理办法,应依约定执行。
-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且无约定,可诉至法院。法院通常会依据房产购买情况、出资比例等因素判决。
-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或贬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需补偿另一方。
- 若为婚后共同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平分房产,结合房产现状、双方实际需求等因素,判决房产归属一方,由获得房产一方按降价后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小三没有房产证怎么离婚
需要明确“小三”并非合法婚姻关系中的主体,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问题。离婚是指合法夫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若“小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不构成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无需进行离婚手续。若在共同生活期间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财产分割,法院会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判断。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
若“小三”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有配偶者结婚,受骗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是关于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过户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