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还可以分房产吗

2025-07-28 09:41:46 法律知识 0
  离婚还可以分房产吗?离婚时能否分房产要依具体情况判断。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另一方无权分;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一般属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还有特殊情形,分割需综合多因素确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还可以分房产吗

   离婚时能否分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取得房产证。

   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还有几种特殊情形。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总之,离婚时房产分割需综合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能分以及如何分割。

   二、离婚房产付赔偿金吗

   离婚房产是否需付赔偿金,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未发生权属变更,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也不存在支付赔偿金的问题。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不过,若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时,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过错方或许需要向无过错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另外,若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房产的归属及离婚时的处理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协议执行。若协议中约定一方在离婚时需向另一方支付房产相关的赔偿金,那么就应依照约定履行。

   三、深圳离婚房产怎么分

   深圳离婚房产分割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分以下情况:

   第一,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第三,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第四,夫妻双方对房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

   第五,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另行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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