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房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官司房产如何分配
离婚官司中房产分配需依据多种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归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抚养子女等因素,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此外,若夫妻双方对房产分配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应按照约定进行分配。
二、离婚房产转名费怎么算
离婚房产转名费的计算需区分不同情况:
-夫妻共有房产变更登记: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这种情况下,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费仅需几百元,包含析产公证费用(如有法院离婚判决书则无需)、析产登记手续费、证照印花税等。其中,析产登记手续费按件收取,证照印花税为每本5元。
-一方个人房产过户给另一方:若房产原本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过户给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买卖。费用主要有契税,一般为房产价值的1%-3%,具体比例依房屋面积、是否为首套房等因素确定;增值税,满一定年限的普通住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满足一定条件可免交;此外还有交易手续费、登记费等。
-涉及贷款的房产转名:若房屋有贷款未还清,需先办理转贷手续或提前还清贷款。转贷可能产生一定费用,提前还贷则可能需根据贷款合同支付违约金。
实际收费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差异,办理时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离婚房子给孩子能卖吗
离婚时将房子给孩子后,一般不能随意出售。
若房子已过户到孩子名下,孩子便成为房屋所有权人。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在为了孩子利益的情况下,比如孩子身患重大疾病急需钱治疗、孩子上学等,监护人才可处分该房产。若并非为孩子利益而出售,监护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孩子成年后有权要求监护人赔偿损失。
若房子尚未过户,夫妻双方作为原产权人,理论上可以处分该房屋,但这种处分行为违背了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将房子给孩子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孩子。如果一方擅自出售房屋,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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