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

2025-07-31 01:41:39 法律知识 0
  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用人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违反规定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如此。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算至补订合同前一日。还举例说明计算方式,同时指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要及时维权。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到补订合同前一日共10个月未签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为5000×10 = 50000元。

   需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时效内主张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赔偿。但若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但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即进行裁员的,属于违法裁员,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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