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劳动法怎么规定
一、打工劳动法怎么规定
劳动法关于打工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2.工作时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工资支付: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法怎么上班时间
劳动法对上班时间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这是标准工时制,企业应在此范围内合理安排员工工作。
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比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且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三、集体劳动合同无效吗
集体劳动合同不一定无效。集体劳动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事项订立的合同。出现以下情形,集体合同无效:
1.主体不合法。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应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若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比如未经合法程序选举的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合同。
2.内容违法。集体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若规定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合同无效。
3.程序不合法。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若未履行这些程序,合同可能无效。
当集体合同被确认无效,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赔偿损失、重新签订等。若对集体合同效力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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