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跟老公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一、嘉兴跟老公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在嘉兴与老公离婚时,小孩抚养权的判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若父母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也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只要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法院会予以准许。离婚时,双方可先就小孩抚养权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对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权不服怎么办
若对离婚判决中的孩子抚养权不服,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期为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规定期限,要注意不要错过时间。上诉需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明确表明不服原判以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在上诉状中,要详细阐述认为原判决在孩子抚养权判定上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比如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像有不良嗜好、经济状况突然恶化无法保障孩子生活等,而自己更具备抚养孩子的优势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等。
其次,准备相关证据。证据是支持上诉请求的关键,例如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材料,像工资流水、房产证等;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的违法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最后,等待二审法院的审理。二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最终判决。整个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三、离婚后公婆怎么处理孩子
离婚后公婆本身并没有直接决定孩子处理方式的法定权利,孩子的抚养和监护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
若父母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公婆可以在父母协议的框架内,按照双方意愿辅助照顾孩子。
如果父母无法协商一致,则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公婆若希望参与孩子的生活,可以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友好沟通,在合理合法且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成长的前提下,适当进行探视和陪伴。但如果公婆强行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等,没有法律依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和孩子的权益。
以上是关于嘉兴跟老公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办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