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孙女能分房产吗
一、离婚后孙女能分房产吗
离婚后孙女一般不能直接参与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夫妻离婚时,进行分割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割主体为夫妻双方,孙女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通常没有资格参与分配。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自愿将部分或全部房产赠与孙女,法律是允许的。另外,若房产的产权归属涉及家庭共有财产,孙女作为家庭成员对该房产有相应的权益份额,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需要先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孙女应得的部分。还有一种情况,若父母一方先于祖父母去世,孙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在祖父母去世后继承本应由其父母继承的房产份额,但这并非是在离婚时直接分割房产。
二、二套房离婚怎么分房产
二套房在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婚后购买:若两套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方婚前购买: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未还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若一方婚前全款购买,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父母出资购买:
-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房产法院给调取吗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调取房产相关证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房产证据,比如房产信息被相关部门限制查询,或涉及他人掌握的关键房产资料且对方拒绝提供等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此时,法院会审查申请是否合理,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会予以调取。
不过,如果当事人能够自行收集房产证据,如通过自身努力可从房产登记部门获取产权证明等,法院通常不会依职权主动调取。另外,即便当事人申请,若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法院也不会准许。
所以,当事人有合理理由且符合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申请调取离婚房产相关证据,但最终是否调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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