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不给事假了怎么办

2025-08-02 05:00:08 法律知识 0
  劳动法不给事假了怎么办?用人单位不批准合理事假,可先查看公司规章,按流程请假却不批就与上级沟通。沟通无果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并提供证明。若还未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最后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法不给事假了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不批准合理事假,可按以下步骤应对:

   首先,查看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其中关于事假的规定。若公司有明文规定且请假符合流程却不批准,可与上级领导沟通,说明请假事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争取协商解决。比如因家人突发疾病需要照料而请假,应详细说明情况。

   其次,若沟通无果,可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和协调,他们会从更专业和全面的角度处理此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请假需求。

   再次,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仍不解决问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最后,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且因不批准事假给自己造成了较大损失,可考虑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请假申请记录、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怎么约定解聘期间

   劳动法对解聘期间的约定分为不同情形。

   在协商一致解除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聘期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中,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而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和额外支付工资。

   此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

   三、劳动合同无效可以上诉吗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一般不能直接上诉。上诉是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为。若仅对劳动合同无效本身,不存在上诉问题。

   若因劳动合同无效引发争议,比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后涉及的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赔偿等纠纷,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若一方对一审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是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

   所以,劳动合同无效本身不能上诉,但因劳动合同无效产生的相关劳动争议,经过仲裁和一审后,符合条件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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