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分割房子和房产
一、离婚怎么分割房子和房产
离婚时房子和房产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是平均分割。
3.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涉及房产分割纠纷,建议收集好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父母要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此房产属于其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登记方。
要是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实际情况有所倾斜。
此外,若房产有贷款未还清,还需确定剩余贷款的承担问题。若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通常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总之,父母离婚房产分割要结合具体出资、登记等情况确定。
三、离婚后赠予房产如何消名
离婚后赠予房产消名,即办理房产过户以去除原产权人名字,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应明确房产归属及赠予事宜。
2. 办理析产公证(可选):若离婚协议书有民政局盖章,可不办理析产公证;若有法院判决书,也无需办理。但有些地方仍要求析产公证,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
3. 申请过户:双方共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房产过户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4. 审核与缴费: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关税费和手续费。税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5. 领取新证:完成缴费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此时房产登记上原产权人的名字将被消除。
需注意,各地房产管理政策存在差异,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办理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确保顺利完成消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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