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房产怎么认定
一、离婚期间房产怎么认定
离婚期间房产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况:
1.一方婚前购房: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2.婚后购房: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特殊情况: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按债权处理。
在认定房产归属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出资凭证、产权证书等证据。若双方对房产认定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二、离婚分割房产怎么执行
离婚分割房产执行方式多样,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双方协议离婚,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可按协议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若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一方不履行房产分割判决或调解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若需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根据法院文书办理;若需拍卖房产,法院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之后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将房产变现,所得款项按照判决进行分配。
此外,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在执行分割时,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剩余贷款的偿还方式和责任人。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二是提前还清贷款后再进行分割。
三、离婚了房产还能保全吗
离婚后房产可以申请保全。
如果在离婚诉讼阶段未对房产进行保全,离婚后若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为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是因为,即使已经离婚,若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房产或一方侵害另一方房产权益的情况,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申请房产保全时,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需要保全房产的必要性。同时,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若因申请人错误申请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对房产进行保全,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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