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一、入职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入职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不一样,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 性质不同:入职登记表是员工入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表单,用于用人单位收集员工基本情况,如姓名、学历、工作经历等,属于用人单位内部文件。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 内容不同:入职登记表内容主要是员工个人信息及求职意向,较为简单。劳动合同内容更全面、详细,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具体约定。
- 法律效力不同:入职登记表不能完全等同于书面劳动合同,它仅能证明员工入职的事实和部分个人信息,不能全面体现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综上,入职登记表和劳动合同在性质、内容和法律效力上都有差异,不能相互替代。
二、劳动合同超出两个月怎么赔偿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所说“超出两个月”,如果是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超出的这两个月,单位需额外支付一倍工资,即劳动者能拿到这两个月的双倍工资。例如,劳动者每月工资5000元,这两个月就能额外再拿10000元赔偿。
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之前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需注意,主张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三、自己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自己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劳动者有权拥有一份。多数情况下,正规的用人单位会配合提供。
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能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况;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可作为重要证据。此外,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还有考勤记录等,都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若后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合同也可凭借上述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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