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专利和发明专利区别
一、实用专利和发明专利区别
1. 保护期限:
-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 实用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2. 创造性要求:
- 发明专利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 实用专利要求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标准更高。
3. 审查程序:
- 发明专利需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 实用专利仅进行初步审查。发明专利审查更严格、复杂,耗时较长。
4. 保护客体:
- 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等。
- 实用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等结合所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
5. 权利稳定性:
- 由于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权利稳定性相对较强。
- 实用专利仅初步审查,权利稳定性稍弱。
二、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外观吗
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重点在于技术层面的创新,比如产品内部结构的改进等。
而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强调的是产品外观的独特设计,以美感和装饰性为主要考量。
二者保护的侧重点不同,实用新型聚焦于技术功能,外观设计侧重外观美感,所以实用新型专利不涵盖外观。
三、发明专利取得方式有哪些
1. 自行研发:通过自身的技术创新和研究,独立完成发明创造。这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进行研发工作,从构思到实验再到完善,最终形成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专利。
2. 合作研发:与他人合作开展研究项目,各方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完成发明。合作过程中需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通过合作协议等形式保障合作顺利进行,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依协议约定确定。
3. 委托研发:委托专业的科研机构或个人进行发明创造。委托方需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合同,明确研发目标、要求、费用等事项。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也需在合同中约定,若无约定,一般归受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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