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和作者的区别

2025-08-10 03:00:37 法律知识 0
  专利权人和作者的区别?专利权人与作者存在多方面差异。主体性质上,前者是专利所有者,后者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权利来源、内容和保护期限也不同,专利权经申请获授权,权利针对技术方案,保护期按类型有不同年限,作者权利自动产生,针对作品,部分保护期无限制。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专利权人和作者的区别

   1. 主体性质不同:

   - 专利权人是专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通过申请专利获得对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 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基于创作行为产生著作权。

   2. 权利来源不同:

   - 专利权源于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获授权,需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等条件。

   - 作者的权利基于创作完成自动产生,不论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具有独创性即可。

   3. 权利内容不同:

   - 专利权包括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等,主要针对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 作者权利涵盖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复制权等财产权,针对作品本身。

   4. 保护期限不同:

   - 发明专利权期限一般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二、专利人和发明人一样吗

   专利人和发明人不一样。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专利人则是指拥有专利的主体,既可能是发明人本人,也可能是通过合法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专利的其他主体。

   比如,张三独立研发出一项新技术并申请专利,张三是发明人;若张三之后将该专利转让给了李四公司,那么李四公司就成为了专利人,而张三仍是发明人。

   一般情况下,发明人享有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等,但专利的所有权可能发生转移。专利人对专利拥有更广泛的权利,包括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等权利。

   三、如何界定职务发明专利

   职务发明专利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涵盖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或者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没有实质性帮助的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则不构成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但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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