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什么

2025-08-11 23:21:04 法律知识 0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什么?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专利权用尽,即售出后使用等相关产品;先用权,申请日前已制造等且在原有范围继续;临时过境运输工具为自身需要使用;为科研实验使用;为行政审批信息制造等相关药品器械。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什么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 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的情形有哪些行为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 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5. 医药与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三、专利的基本特性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主要有三个基本特性:

   1. 独占性:也叫排他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这确保了权利人能从发明创造中获得经济利益,激励创新。

   2. 时间性:专利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不同类型专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发明专利一般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

   3. 地域性: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仅在该国或该地区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需依当地法律另行申请专利。这是因为各国法律体系和政策不同,通过地域性规定来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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