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2025-08-13 00:40:38 法律知识 0
  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多方面差异。保护客体上,发明专利范围广,实用新型侧重产品形状构造结合。创造性上,发明专利要求更高。审查程序上,发明专利周期长,实用新型短。权利稳定性上,前者较高,后者较弱。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1. 保护客体不同:

   - 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广,涵盖产品、方法或其改进,如新型药品制备方法、新结构的机器设备等。

   - 实用新型主要保护产品形状、构造等结合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像独特形状的杯子、改进结构的桌椅等。

   2. 创造性要求不同:

   - 发明专利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对技术创新高度要求高。

   - 实用新型要求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程度低于发明专利。

   3. 审查程序不同:

   - 发明专利需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周期较长,一般2 - 3年。

   - 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周期短,通常6 - 10个月。

   4. 权利稳定性不同:

   - 发明专利经实质审查,权利稳定性相对高。

   - 实用新型未经实质审查,权利稳定性较弱,可能在后续被无效。

   二、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权利人因侵权行为导致产品销量减少、利润下降等的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等。

   2. 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的获利通常可以根据其侵权产品的销售量、销售价格以及利润等因素来计算。

   3. 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在没有前两种计算方法可适用时,可参考该专利正常许可他人使用时的费用,并根据侵权情节等乘以一定倍数来确定赔偿数额。

   4. 法定赔偿:当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一般在一定幅度范围内酌定。

   三、专利在申请期间是否拥有专利权

   专利在申请期间不拥有完整的专利权。

   1. 专利申请提交后,进入审查程序。在未获得授权之前,申请人不能像已授权专利那样,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2. 不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起至公布日或者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享有一定临时保护。在此期间,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申请人可以在专利授权后要求其支付适当费用。

   3. 只有当专利申请通过审查,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才正式拥有完整的专利权,包括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技术等权利。

   所以,申请期间的专利并非完全等同于已授权专利,其权利状态有特定阶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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