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与权利人不一致怎么办
一、专利发明人与权利人不一致怎么办
专利发明人与权利人不一致是常见情况。
1.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权利人则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专利权益。当两者不一致时,比如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就成为权利人。
2. 解决途径方面,若发明人想保留权益,可与受让方协商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等相关权利,确保其发明创造得到应有的认可。
3. 若发生纠纷,比如对专利权益归属有争议,可通过协商、专利管理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以确定最终的权利归属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发明人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处理。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合理合法途径明确和维护各方在专利发明与权利方面的关系。
二、专利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什么
专利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权等。
专利发明人不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 独占实施权:这通常归专利权人,而非发明人。专利权人有权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2. 转让权:发明人一般不能自行转让专利,转让专利需专利权人依法进行。
3. 许可他人实施并收取费用的权利:此权利属于专利权人,发明人未经授权不能许可他人实施并获利。
不过,发明人虽不直接享有这些权利,但基于其发明创造对专利的产生有基础性贡献,法律也赋予了发明人一些应有的权益保障,以鼓励创新。
三、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的区别和联系
1. 区别:
- 发明专利申请是发明创造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行为,此时该技术方案处于审查过程中,其能否获得专利授权尚不确定。
- 发明专利授权是专利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授权后,发明创造人拥有了受法律保护的独占权。
2. 联系:
- 申请是授权的前提,只有先提出申请,才有可能进入后续的审查及授权程序。
- 申请过程中的审查是为了判断是否符合授权条件,若通过审查则可获得授权。
-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所记载的技术内容是后续授权以及权利保护范围确定的基础,授权后的专利权范围以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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