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专利法不予保护的情形
一、几种专利法不予保护的情形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情形有多种。
一是科学发现。比如对自然规律、现象等的发现,因其不是技术方案,不能授予专利权。
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像数学算法、教学方法、游戏规则等,本身不具备技术特征。
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考虑人道主义和公共健康等因素,此类方法不授予专利,但用于诊断或治疗的仪器、药品等可获专利。
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过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这些情形因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不能获得专利法的保护。
二、专利的三个特性是新颖性吗
专利的三个特性不是仅指新颖性。
专利具有三个特性,分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这三个特性共同构成了专利的基本要求,缺少任何一个都可能影响专利的授予。
三、申请专利要经过哪些步骤呢
申请专利一般有以下步骤: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请求书需明确专利类型等基本信息;说明书要详细阐述发明创造内容;权利要求书界定保护范围。
2. 进行专利检索,了解现有技术状况,判断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避免重复研发或申请无价值专利。
3. 提交申请,可通过电子申请或纸件申请方式,向专利局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4. 受理与缴费,专利局受理后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申请费等费用。
5. 初步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公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经初步审查合格即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经受理后18个月会公布。
6. 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
7. 授权与领证,审查通过后会授予专利权,申请人领取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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