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一、发明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1. 主体性质不同
- 发明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发明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而成为权利主体,其权利基于法律授予。
-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是基于实际的发明创造行为。
2. 权利内容不同
- 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等一系列财产权利,可借此获得经济利益。
- 发明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但一般不直接享有与专利权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不过有的单位可能会给予发明人一定奖励。
3. 产生方式不同
- 发明专利权人经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等法定程序产生。
- 发明人因实际参与发明创造活动而确定,只要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都可成为发明人,无需经过特定程序。
二、专利发明人跟专利权人的区别
1.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他们是发明创造的实际创作者,在发明过程中付出了智力劳动。比如,科研人员通过长期研究和实验,构思并实现了一项新技术,该科研人员就是发明人。
2. 专利权人则是指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专利授权,从而拥有对专利技术的独占权等权利。专利权人可能是发明人本人,也可能是发明人所在单位、受让该专利的主体等。例如,发明人将其发明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就成为专利权人。
3. 两者区别在于,发明人强调的是创造行为,是从技术创造角度确定;而专利权人侧重于对专利的权利归属,通过法定程序确定谁有权享有专利带来的权益。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
三、四个专利享受什么权利和义务
1. 专利权利:
- 独占实施权,即专利权人有权独自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许可他人实施权,可与他人签订专利许可合同,许可对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专利技术,并获取许可费用。
- 转让权,能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后原专利权人丧失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 标记权,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2. 专利义务:
- 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若未按时缴纳,可能导致专利失效。
- 实施专利的义务(部分情况),一些专利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专利权人有义务自己实施或合理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以促进技术推广应用。
- 公开专利内容,专利申请时需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换取法律保护,同时也利于技术交流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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