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性专利的区别
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性专利的区别
1. 定义与范围:
-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技术方案,涵盖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等广泛领域。
-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等结合所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仅限于产品。
2. 创造性要求:
-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较高,需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只要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
3. 审查程序:
- 发明专利审查严格,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4. 保护期限:
-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二、职务发明专利对个人有好处吗
职务发明专利对个人是有好处的。
1. 荣誉方面,获得职务发明专利能为个人带来职业荣誉,提升在单位和行业内的知名度与认可度。
2. 经济利益上,单位通常会给予一定奖励,如奖金等。而且在专利实施转化后,个人可能依据相关规定获得相应报酬。
3. 职业发展助力显著,这是个人创新能力的有力证明,有助于在晋升、评选优秀等方面增加竞争力,为个人职业发展开辟更广阔道路。
4. 知识与技能提升,参与发明过程能促使个人深入钻研技术领域,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社交资源拓展,因专利会吸引行业内关注,从而有更多机会结识同行专家、企业人士等,拓展人脉资源,利于未来发展。
三、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于谁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具体而言:
1.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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