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临死前立口头遗嘱有效吗
一、父亲临死前立口头遗嘱有效吗
父亲临死前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法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包括生命垂危等。同时,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具备相应资格,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若父亲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所立的口头遗嘱,该遗嘱一般有效。当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举例,父亲在生命垂危时,有两位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医生护士在场见证,其立的口头遗嘱有效;若父亲病情好转,有条件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效了。所以,要判断该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结合是否处于危急情况、见证人的资格以及危急情况是否消除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个人可以开遗嘱公司吗怎么开
个人不能开所谓的“遗嘱公司”。在我国,目前没有“遗嘱公司”这样的法定公司类型。若涉及提供遗嘱相关服务,通常会在一些律所、公证处等机构进行。
若想开展与遗嘱相关的服务业务,可考虑成立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构,但要满足严格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成立律师事务所,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要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准予设立的,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而公证机构的设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总之,不能随意开设以遗嘱业务为主的公司,要依法依规成立相应合法机构开展业务。
三、个人可以做遗嘱公证吗有效吗
个人可以做遗嘱公证,且经公证的遗嘱通常是有效的。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个人做遗嘱公证,需由遗嘱人亲自到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若不便行动,也可请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办理。
一般情况下,只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处分的财产为其个人合法财产,经公证的遗嘱就是有效的。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相较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在真实性和合法性上更易被认可。
不过,若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而立遗嘱,或者遗嘱内容侵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即使经过公证,遗嘱也可能被认定无效。因此,个人能做遗嘱公证,且多数情况下有效,但需满足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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