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不给配偶遗产可以吗
一、立遗嘱不给配偶遗产可以吗
立遗嘱不给配偶遗产是可以的。依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通过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能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在法定继承里,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合法有效,即便没有给配偶分配遗产,也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配偶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若未保留,法院会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会从所处分的遗产中为配偶留下必要的份额,剩余部分再按遗嘱处理。
所以,一般情况下可以立遗嘱不给配偶遗产,但要留意是否存在需为配偶保留必要份额的特殊情况。
二、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如何分配
没有遗嘱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各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若协商不成,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企业丧葬费抚恤金算遗产吗
企业丧葬费抚恤金不算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企业丧葬费抚恤金是企业在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目的在于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从性质上看,丧葬费抚恤金是在职工死亡后产生的,并非职工死亡时就已存在的财产,不符合遗产的时间要件。从用途上看,丧葬费用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抚恤金则是对家属的抚慰和经济帮助,并非死者生前可自主支配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通常不按照遗产继承的方式进行。一般是结合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在死者近亲属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所以,企业丧葬费抚恤金不能认定为遗产。
以上是关于立遗嘱不给配偶遗产可以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