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未成年人沉迷剧本杀刻不容缓
封闭的空间,不同的线索,待解的迷局,充斥着惊悚、悬疑、刺激的元素。近年来,网红游戏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方式受到不少年轻人的追捧。然而,充满惊悚、暴力等素材的游戏,显然不适合未成年人参与,故对剧本杀游戏予以规范,并向未成年人设置一套保护屏障就显得非常及时、必要。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塑造期,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面向未成年人的游戏,必须适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不宜有惊悚、恐怖、暴力、血腥的因素和情节,否则,极易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带来刺激和伤害。有心理专家表示,如果剧本杀内容过于恐怖刺激的话,参与者又没有一定辨别能力,会造成参与者现实和剧情的角色混淆,产生心理问题。由此看出,让大家“玩尽兴”而不是“受惊吓”、“解迷思”而不是“被蛊惑”,应当成为鲜明的底线。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无论是从社会经验还是基本常识来判断,可能含有惊悚、暴力内容的“密室逃脱”、剧本杀类游戏不该毫无限制、毫无保留地向未成年人开放。此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商家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话,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向未成年人提供带有恐怖、惊悚内容的“密室逃脱”游戏,显然属于将商品和服务兜售给不合适的消费者。商家应对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且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未成年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便其“自愿”参与该游戏,也不能由此豁免商家的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商家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不能将其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抛开,而应自觉担负起不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年龄不相适宜的游戏的义务。过于惊悚的剧本杀游戏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故游戏开发者和运营者既有必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净化游戏内容,删减不良信息。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限制其在正常学习时间内接触该游戏,避免其长期沉迷于此,守住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