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法院成功调解继承纠纷案
被继承人郭某于2021年12月因交通事故去世。郭某生前共育有四名子女,包括其与前妻所生之女(本案原告),以及与其配偶刘某所生的三名子女:被告郭甲、郭乙与郭丙(本案被告母子四人)。
因郭某生前未留书面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故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郭某生前理财产品收益进账140万余元、神木市某小区房屋一套、因交通事故获赔52万元死亡赔偿金,成了这场继承纠纷的“焦点”。原告为继承理财产品收益、房屋,分割死亡赔偿金,与四被告产生激烈争议,矛盾裹挟着往日积怨,让亲情在法庭上剑拔弩张。
了解案情后,法官意识到判决或许能定分止争,却难消弭亲情裂痕。于是开启调解之路,起初并不顺利,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仿佛隔着一道无形的“冰墙”。于是承办法官迅速转变策略,用交心拉家常的方式,唠起郭某生前的家庭点滴——回忆起郭某曾为子女操劳的往事,原告红了眼眶,被告也默默低头。就这样,一句句家常话,像柔软的春风,逐步吹散双方的对立情绪,打开了彼此的心结。
趁热打铁,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遗产里夫妻共同财产、存款、赔偿金的分配规则,一笔笔算清、一点点讲透。“这房子是郭某和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得先分一半给刘某,剩下的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要兼顾亲情和实际情况分配……”清晰的法理分析,配上可行的分割方案,几番耐心劝解后,当事人终于放下执念。
原、被告握手言和的瞬间,破碎的亲情开始重新黏合。四被告当庭履行调解协议,这场继承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