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交警进商圈宣传骑行安全
活动中,民三庭副庭长高聪结合《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读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合规要求,明确告知经销商,禁止拆除限速器、加装电池或改变车辆结构等行为,强调违规改装将面临行政处罚。并通过典型案例向销售商重点讲解售卖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性、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商家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对上门购买、咨询的消费者,主动告知骑行电动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讲解驾驶超标、改装电动车的危害,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不要在楼道、室内充电,不要飞线充电,要定期检查电池和线路……”活动现场,干警还向在场群众发放了精心印制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等宣传资料,向现场群众耐心讲解了骑乘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等行为的危害。同时向群众普及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实行日期以及优点,引导大家自觉选购合规车辆、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