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五通桥综治中心调解促子女共担赡养责任

2025-12-09 16:06:4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现在每天能吃上热乎饭,孩子们也常来看我,心里踏实多了。”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莲池村3组89岁的刘婆婆坐在院中,笑容满面。不久前,她还因赡养问题陷入困境,子女的争执让家庭濒临破裂,这一切转变都源于石麟镇综治中心的调解。

  刘婆婆育有3女2子,家庭约定大儿子赡养父亲,小儿子赡养母亲,多年来家庭和睦。不料小儿子上班途中意外离世,其承担的赡养义务“悬空”,刘婆婆生活没了着落。

  大儿子认为自己已尽赡养父亲的责任,母亲该由3个妹妹照料;3个女儿起初轮流照顾,后以“儿子为赡养主力”的习俗为由,要求大哥接过重任,自己仅辅助。各方互不相让,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矛盾愈演愈烈,刘婆婆起居无人周全照料。无奈之下,老人向石麟镇综治中心递交了求助申请。

  石麟镇综治中心接到申请后,迅速成立专项调解专班,第一时间入户走访。调解员先倾听刘婆婆诉求,再分别与子女单独沟通,精准锁定“法定责任与家庭约定冲突”“传统习俗与性别偏见影响”两大症结。

  调解员率先亮明法律底线,细致普及民法典规定,用法律解读让各执己见的子女渐渐沉默。紧接着,调解员动之以情,引导大家回忆母亲抚养5个子女的艰辛:“如今母亲年迈,小儿子不在了,子女更该齐心协力让她安度晚年。”

  为彻底破局,调解员组织家庭调解会,让子女面对面沟通。结合当地类似成功案例,调解员再次强调:“赡养不仅是物质供养,更含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既是法律要求,更是道德本分。”

  法理交融的劝导如春风化雨,子女心头的坚冰渐渐融化。大儿子田某率先表态:“妈是我们共同的母亲,我之前想法片面,以后定好好照料她。”3个女儿也放下芥蒂,愿与哥哥共担义务。最终,在调解员见证下,4名子女达成协议:大哥负责日常照料,3个女儿每月各付一定赡养费,医疗费及丧葬费由女儿均摊。

  如今,刘婆婆在子女照料下生活舒心、精神矍铄。这起矛盾纠纷的化解,既实现了老人老有所养,更修复了家庭亲情,是石麟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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