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宝塔区法院成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因货物买卖款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原告按约向被告供应了一批五金材料,而被告迟迟未足额支付剩余货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深入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发现被告并非恶意违约,而是因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升级。考虑到双方此前有长期合作基础,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影响后续商业往来,承办法官秉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律规定、商业诚信、合作情谊等多个角度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阐释了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义务,拒不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理解被告在市场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暂时困难。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与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理性看待争议。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