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会上,宣读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完善第一至四检察部工作职能及运行机制的方案》;通报了2025年1—6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成都、泸州、德阳、南充4个地区分别介绍了数字赋能“两项监督”、聚焦重点环节规范监督、从理念机制能力3个维度提升监督质效、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专岗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个别地区就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检视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会议指出,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要增强监督责任意识,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与捕诉案件办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采取精细审查、设置监督专岗、开展专项监督、数字赋能等措施加强监督工作;要防止“躺平无为”“重回指标”“因循守旧”3种不良倾向。同时,要加强案件审查、文书制作、出庭能力等基本功建设,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刑事诉讼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是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要坚持系统思维,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基本职能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职能职责,促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坚持捕诉一体办案体制,处理好改革统一性与实践差异性、权力集中与监督制约、逮捕标准与起诉标准等关系;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
三是要通过健全线索发现机制、优化内部协同机制、深化外部协作机制、优化监督方式方法等,构建高效协同的刑事诉讼监督新格局。
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质效评价体系、锻造过硬监督铁军等措施,夯实刑事诉讼监督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