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凤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
今年3月,丹凤县铁峪铺镇的村民王某某在为沈某某装载竹扫帚过程中不慎摔伤。事发后,王某某住院治疗,自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沈某某不再过问,双方就此发生纠纷。无奈之下,王某某向丹凤县法院铁峪铺法庭提交材料,申请立案通过诉讼解决。
承办法官在审查材料过程中发现,该案属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涉及金额较小,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矛盾化解。于是,法官主动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解决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将案件委派至村级调委会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村调委会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多次上门走访,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细致讲解法律规定,积极开展情理疏导与法理说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沈某某一次性向王某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9500元。
问题是解决了,但当事人还担心村调委会给出具的调解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一方反悔怎么办?一方不能按期给钱又怎么办?为消除当事人顾虑,在法庭的建议下,当事人向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庭当场出具了一份《司法确认书》。
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王某某实现零成本维权,沈某某也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避免了后续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