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检察机关联动救助因案致困家庭
今年1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魏某醉酒后驾车行至周礼镇境内时,驶出机动车道与在同向路肩上行走的被害人康某相碰撞,康某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魏某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案发后,魏某赔偿死者丧葬费4.5万元后再无赔偿能力。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被害人康某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上有老,下有小,该案导致康某家庭陷入困境,且肇事方魏某无赔偿能力。安岳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立即组织检察人员到康某家中开展走访。调查发现康某的父亲患有肺癌,康某与其妻李某育有两女,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主要由康某的母亲在家照顾,均无劳动收入。康某因魏某交通肇事案死亡后,全家生活开支主要靠李某微薄收入维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安岳县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肇事方的魏某赔偿丧葬费后再无赔偿能力,康某的离世让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安岳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对康某父亲、两名未成年子女予以救助,及时为康某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并向资阳市检察院发出联合救助请求。资阳市检察院迅速响应开展调查,也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此外,为更好地解决康某的家庭困难,市县两级检察院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当地民政部门为3名被害人办理了低保,协同妇联、学校等持续关注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及在校学习情况,切实让被救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关怀,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