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检察院部署反洗钱巡察整改工作
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中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院党组研究制定的整改落实举措进行全面部署。灵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敏组织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三年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议就巡察整改和今后办案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中央关于反洗钱工作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转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的办案思维,充分发挥审查起诉职能作用,切实贯彻从严惩处洗钱犯罪的立法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分步整改、长效整改相结合,持续加大对洗钱违法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要提升办案能力,常态化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三核查”要求,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