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房屋装修纠纷通过先行调解高效化解
原、被告于2023年8月签订《装饰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对被告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被告要求完成施工内容,被告按照装修进度向原告分批次支付装修款,截至起诉尚有9500元装修款未支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的理由是部分家装需要后期维修及美化,而原告认为已经按照被告要求进行了维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导致矛盾升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本着和谐化解矛盾的原则,承办人通过实地走访、密切沟通的方式,向双方释法说理,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握手言和,在法院的见证下,原告按照被告要求完成了修复,被告验收后向原告支付了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