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长安镇人大以备案审查强化基层法治建设
知边界定格局,夯实制度根基
长安镇人大以地方组织法和《浙江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为依据,理清镇人民代表大会与镇人大主席团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法定关系,在镇一级构建起党委领导下人大与政府依法履职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备案审查工作被纳入镇人大年度监督计划,镇政府每年在年中镇人代会上作依法行政专项报告时,需清单化报告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镇人大主席团承担日常接收、登记、审查等工作,对应当纠正而不改正的情形,依法提交镇人代会审议并作出纠正决定。同时,严格遵循浙江省人大备案审查系统流程,确保线上线下备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让权责边界更清晰。
强联动聚合力,激活工作动能
为破解基层专业力量不足难题,长安镇人大搭建“1+X”资源构架。“1”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地方立法专家和海宁人大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X”则涵盖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专家及辖区两所高校法政学院师生,为备案审查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长安镇人大积极联动镇政府共同提升工作能力,通过“自学+集体学”模式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及时补理论、强业务、输能量,推动工作人员从“不甚明了”到“逐步适应”再到“初显章法”。此外,积极探索“开门审查”机制,要求政府在文件制定中落实政务公开,通过代表联络站等载体听取意见,开展合法性、合理性评估,让行政决策更接地气。
重实践显实效,筑牢法治防线
规范备案门槛是提升质效的关键。长安镇人大建立“五类17项”指标体系,将流程、时间节点细化至公开征求意见时长计算、集体决策程序等具体环节。针对过往因信息公开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增设备案前置条件,要求公开意见列清单报备,未达标准的一律退回补充,从源头减少行政决策“硬伤”。
在审查程序上,镇人大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政治性、合法性、明显不适当审查基础上,结合实际采用专项审、联合审、专家审等叠加方式,民生类文件通过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参与合理性审查。对文件纠错情况,通过分级分层沟通督促落实:分管负责人侧重“说法说理”,工作人员聚焦“实操落地”,确保整改措施有效执行。
开门审查听民意,提升决策透明度
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民情直通车”等载体,长安镇人大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备案审查。政府在民生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中,需“带题进站”听取意见,通过“民情法治箱”和“民情直通车”征集民意,向全镇1.47万户家庭发放“民情法治箱”,让行政决策更贴民心。
2023年以来,长安镇已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召开审查会议4次,退回发文主体不适格文件1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1件并督促重发,反馈部分文字表述建议并督促镇政府提高文件起草质量。通过3年实践,推动监督体系更健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促进审查质效“双提升”,倒逼政府改进技术与管理问题;强化基层人大监督职能,为行政决策加装“合法性过滤器”。以备案审查“小切口”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根基,让“长安”的期盼在法治实践中逐步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