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有无规定
一、《公司法》对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有无规定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出资比例并无明确限制。
在过去,曾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有所约束,但现行《公司法》已取消此类限制。目前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意味着,只要无形资产能够准确估价且可依法转让,股东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在注册资本中的占比。
不过,以无形资产出资时,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同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需确保出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因出资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股东权益。
二、设立企业时怎么缴纳出资,怎么规定
设立企业时,出资缴纳方式因企业类型和出资形式而异。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同样需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出资的时间、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股东需按章程履行出资义务。若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也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
三、设立企业时怎么缴纳出资怎么规定收益
设立企业时,出资缴纳方式与收益规定如下:
出资缴纳:
-货币出资:股东直接将货币存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货币出资需足额、及时到位,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营资金需求。
-非货币出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对于非货币出资,要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如以房产出资,需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值,再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企业名下。
收益规定:
-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若无特别约定,企业收益通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实缴出资多的股东,在利润分配中获得的份额相应较多。
-另有约定从约定:企业章程可以对收益分配作出特别规定。例如,可约定不按实缴出资比例,而是按照各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如按贡献度等因素分配,但该约定需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并在章程中明确记载,以保障各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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