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没签合同员工由谁赔偿
一、个体户没签合同员工由谁赔偿
个体户未与员工签订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个体户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过错行为,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应由个体户进行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个体户应向员工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若个体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个体户应当继续履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个体户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个体户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个体户还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若未缴纳导致员工遭受损失,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个体户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体户需依法承担赔偿等责任。
二、破产清临时员工补偿标准明细
破产清算时,临时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若临时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再者,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对于破产清算的用人单位,应在破产财产变现后,优先支付所欠临时员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等费用。
总之,破产清算时临时员工应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破产资不抵债员工得到赔偿吗
当企业破产且资不抵债时,员工通常能获得一定赔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
所以,员工工资等相关权益具有优先受偿权。即便企业资不抵债,也会在清偿顺序中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以确保员工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维持基本生活,保障其合法权益。但具体的赔偿数额,需依据企业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定程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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