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专利权时有哪些限制
一、行使专利权时有哪些限制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权。
3. 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5. 医药与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权。
二、一类专利包含实用专利吗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存在“一类专利”这种说法。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的一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要求具有较高的创造性。
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形状、构造等结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创造性要求相对发明专利低些。
外观设计专利则是对产品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等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所以,不能简单说“一类专利”包含实用新型专利,要明确具体所指的专利类型,不同类型专利有不同特点和要求。
三、专利获得方式有哪些种类
专利获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原始取得:发明人或设计人通过自己的创造活动,独立完成发明创造并向专利局申请专利。这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例如,爱迪生经过无数次实验发明电灯,通过原始取得获得了相关专利。
2. 继承取得:专利权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该专利权。继承人需办理相关手续,以继续享有专利权益。
3. 转让取得: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双方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向专利局登记,经公告后生效。
4. 赠与取得:专利权人将专利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办理相应手续后获得专利。
不同的获得方式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在申请专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准确操作,以确保专利的顺利获得和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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