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告知人是谁
一、保险合同告知人是谁
保险合同告知人通常是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需要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重要情况。
这是因为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对保险标的情况更为了解。比如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投保财产的状况、使用情况等有清晰认知;在人身保险里,投保人若为自己投保,对自身健康、职业等情况知悉;若为他人投保,也能掌握被保险人的部分相关信息。
不过,在某些情形下,被保险人也可能成为告知主体。当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等因素对保险风险评估至关重要,且被保险人知晓而投保人并不清楚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例如以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健康险,被保险人对自己既往病史的了解更准确,此时就需要被保险人进行告知。
二、保险合同到底怎么样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具有自身特点与效力。
从特点来看,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投保人需支付保险费以获得保障;是射幸合同,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不确定;是双务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相互承担义务;是附和合同,条款一般由保险人预先拟定。
在效力方面,有效的保险合同受法律保护。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交付保险费等义务,保险人有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等义务。但保险合同也可能出现无效情形,如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
同时,保险合同有明确的条款约定,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内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仔细阅读条款,明确自身权利义务。若发生保险纠纷,可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解决。总体而言,保险合同为保险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三、不交保险合同怎么办
若遇到对方不交保险合同的情况,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一,沟通协商。先尝试与对方友好沟通,明确告知其交付保险合同是应尽义务,提醒对方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及时交付。沟通时注意保留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第二,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若沟通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投诉时要提供详细信息,如自身身份信息、与对方的交易情况、沟通协商过程等,监管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提起诉讼。若保险监管部门介入后仍未解决问题,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交付保险合同。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保险费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及对方未交付合同的事实。
通过以上方法,能在不同程度上解决对方不交保险合同的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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