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两费是什么

2025-12-28 13:02:35 法律知识 0
  保险合同的两费是什么?保险合同“两费”指风险保费和附加保费。风险保费基于保险标的风险程度确定,用于支付保险事故赔偿或给付,是核心成本,体现保障功能。附加保费涵盖运营成本,确保保险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保险合同的两费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两费”通常指风险保费和附加保费。

   风险保费是保险公司为承担保险责任而收取的费用。它是基于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来确定的,主要用于支付保险事故发生时的赔偿或给付。例如在人寿保险中,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估算出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死亡、伤残等保险事故的概率,据此计算出风险保费。风险保费是保险合同最核心的成本部分,体现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附加保费则是保险公司在风险保费之外收取的费用。它涵盖了保险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理赔费用等。销售费用用于支付保险销售人员的佣金等;管理费用包括办公场地租赁、员工工资等;理赔费用则是处理保险事故理赔过程中的开支。附加保费确保了保险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和维持业务发展。

   二、保险合同中全残是什么

   保险合同里的全残是一个重要概念,有其特定含义和判定标准。

   全残通常指被保险人身体遭受严重伤害,导致完全永久性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无法从事任何有收入的工作。不同保险合同对全残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但一般涵盖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双目永久完全失明;二是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三是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四是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五是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六是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七是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八是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当被保险人达到全残标准,通常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付。被保险人或其家属申请全残理赔时,需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判定。

   三、投保单算是保险合同吗

   投保单本身不算保险合同,但它是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重要文件。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是投保人进行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在投保单中,投保人需如实填写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信息,表达其希望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愿。

   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包含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批单等。保险合同的成立通常需经过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填写投保单),保险人同意承保这两个阶段。保险人同意承保后,通常会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此时保险合同才正式成立。

   所以,投保单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一个前置环节和基础资料,不能等同于保险合同。只有当保险人对投保单审核通过并作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后,保险合同才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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