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要求当时结算工资合理吗
一、员工离职要求当时结算工资合理吗
员工离职要求当时结算工资有一定合理性。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法律层面,员工有权利要求离职时工资即时结清。
不过,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既定工资发放周期。比如,每月固定某一日发放上月工资。若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进行结算,且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工资,通常也不违法。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了离职时工资结算方式和时间,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需按约定执行。
若员工离职时要求当时结算工资,用人单位拒绝且无合理依据,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总之,员工要求离职时结算工资合理,但具体结算时间需结合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没签劳动合同也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吗
没签劳动合同,不一定需提前一个月辞职。
若在试用期内,不管签没签合同,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员工离职只需提前三天告知。
要是过了试用期,虽未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法律角度看,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较为妥当。不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随时离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因为单位不签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两个月,公司未与其签合同,小张发现后可随时提出离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三、已签署离职协议后还能劳动仲裁吗
已签署离职协议后,一般情况下仍可申请劳动仲裁,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仲裁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若离职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且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协议内容合法有效,通常双方应按协议履行。此时若劳动者再就协议已明确处理的事项申请仲裁,仲裁委可能不支持其请求。
然而,若存在以下情况,劳动者申请仲裁有较大可能获得支持。一是离职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以威胁不支付工资等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协议;二是协议显失公平,如用人单位利用自身优势或劳动者缺乏经验,使协议中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极大损害,补偿远低于法定标准;三是协议未涵盖所有应处理的劳动权益问题,如未涉及加班费、未休年假补偿等,劳动者可就这些未处理事项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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