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工资,员工离职有补偿吗
一、单位不发工资,员工离职有补偿吗
单位不发工资,员工离职通常有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遇到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未发放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单位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工资晚发一个月能要经济赔偿金吗
工资晚发一个月,劳动者能否要经济赔偿金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晚发工资属于无故拖欠,且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生产经营困难等特殊原因,导致工资晚发一个月,且已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延期支付,劳动者通常不能直接要求经济赔偿金。但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晚发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超过3个月不发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
超过3个月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维权时,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未支付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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