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法定赔偿额的上限是
一、侵犯商标权的法定赔偿额的上限是
侵犯商标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所以,侵犯商标权法定赔偿额的上限是五百万元。
二、法律对商标使用中违法行为要怎么处罚
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商标法》及相关法规,不同情形处罚不同: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未改,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局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4.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也可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5.冒充注册商标,或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可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有多方面保护措施:
1.跨类保护: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避免了驰名商标被搭便车,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被不当使用。
2.禁止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主管机关予以撤销。
3.商标管理中的保护: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侵害其驰名商标权益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4.刑事保护:对于侵犯驰名商标的犯罪行为,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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