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在查处过程中,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二、授权商标使用和许可商标使用有什么区别
授权商标使用和许可商标使用本质上意思相近,在法律语境中常可通用,但仍存在细微差别。
从概念侧重来看,授权商标使用强调商标权人赋予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这一行为,重点在于权力的授予。而许可商标使用更关注使用的允许状态,即他人获得合法使用商标的许可。
在实际操作中,授权商标使用的表述更宽泛,可能不仅包括普通的商业使用许可,还可能涵盖一些特殊的授权情形,如授权进行商标相关的市场调研等非直接商业使用。许可商标使用则通常明确指向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商标,如生产、销售带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
从法律文件角度,二者在合同条款上也有不同侧重点。授权商标使用合同可能对授权事项的描述更为综合和灵活,会包含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目的等。许可商标使用合同则更聚焦于使用的具体条件,如使用方式、使用地域、使用费用等。
不过,在多数商标使用的商业场景和法律实务中,二者界限并非绝对清晰,很多时候都指商标权人允许他人合法使用其商标的行为。
三、变更商标所有人名义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商标所有人名义,需办理以下手续:
第一,准备申请文件。包括变更申请书,且需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等;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了变更。
第二,提交申请。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提交给商标局。
第三,缴纳费用。按照规定缴纳变更规费。
第四,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核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变更证明是否有效等。
第五,核准公告。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但需注意,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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