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2026-01-02 08:05:20 法律知识 0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有多项保护措施,包括跨类保护,避免被搭便车;禁止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在商标管理中,当事人可请求禁止他人使用并提交证明材料;对侵犯驰名商标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有多方面保护措施:

   1.跨类保护: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避免了驰名商标被搭便车,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被不当使用。

   2.禁止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主管机关予以撤销。

   3.商标管理中的保护: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侵害其驰名商标权益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4.刑事保护:对于侵犯驰名商标的犯罪行为,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规定商标网络侵权具体怎么赔偿

   民法典规定,商标网络侵权的赔偿遵循填平原则,旨在弥补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损失。赔偿方式如下: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可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导致商品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乘以权利人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乘以每件侵权商品的合理利润计算。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4.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认定不是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认定要点如下:

   第一,主体方面,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的均可构成。

   第二,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构成此罪。

   第三,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第四,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对于“数额较大”,法律有明确的标准规定。

   另外,还需注意与其他罪名的区分,如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强调的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侧重于销售环节。只有准确把握这些认定要点,才能正确判定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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