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可以被辞退吗
一、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可以被辞退吗
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女职工不可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两条规定分别涉及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
不过,若怀孕女职工存在严重过错,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孕期女职工,除非女职工出现符合第三十九条的法定情形。
二、公司不签合同辞退员工要支付双倍工资么
公司不签合同辞退员工,通常要支付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若公司在该时间段内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若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还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违法解除时,员工可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不过,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公司依法辞退则无需支付赔偿金,但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仍可能需支付。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
三、没签劳动合同离职当天不结工资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且离职当天未结算工资,劳动者可获多方面赔偿。
未签合同赔偿方面,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一年,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此规定源于《劳动合同法》,旨在督促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
工资支付赔偿方面,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维权时,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劳动者可维护自身权益,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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